朗读
根据《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巡游出租车行业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的通知》(甬交办〔2023〕80号)文件精神,对2023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更新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及《宁波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规定的新能源出租汽车车主(车辆实际所有人)给予运营补助和提前更新补助。
一、运营补助。经审核,2023年前三季度我区共有64辆巡游出租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符合新车完成登记上牌后给予1万元/辆的补助条件,总计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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