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甬交运〔2017〕172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助政策实施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交办财审函〔2021〕1274号)、《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助发放和自评工作的紧急通知》(甬交办〔2021〕113号)、《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客运、出租车等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1314号)文件精神,鄞州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根据出租车运行实际,拟定了2020年度鄞州区出租汽车油价补贴发放方案,现公示如下:
一、补贴范围及对象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客运、出租车等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1314号)等相关文件,本次油价补贴范围为区划调整后的本辖区12家出租车企业及原注册在鄞州的永安出租车企业。
补贴对象是上述13家企业所属的1977辆营运出租车,在2020年期间实际承担成品油价格费用的出租汽车经营者。
二、补贴标准
根据甬财政发〔2020〕1314号文件附件《2020年农村客运、出租车等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预分配明细表》,2020年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共1040.2万元,平均分配给1977辆出租车,每辆车补助约5261.5元,平均每天约14.37元。
据统计,2020年度1977辆出租车累计停运36871天,按要求将扣除相应燃油补贴共计530045.63元,2020年度实际发放油补资金9871937.53元(具体发放金额见附件),扣除尾差16.84元及扣除资金530045.63元,共530062.47元退回退坡资金。
三、公示时间与内容
(一)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8日。
(二)公示内容:2020年度鄞州区及江北区永安公司燃油补贴资金明细分配方案。
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与鄞州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74--89582049。
附件:
2020年度鄞州区及江北区永安公司燃油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序号 |
单 位 |
车辆数 |
停运 天数 |
扣除金额(元) |
实际发放金(元) |
1 |
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317 |
8082 |
116184.24 |
1551710.89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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