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2020年宁波市推进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工作方案》(甬淘汰办【2020】1号)及《宁波市加快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淘汰车辆车主申请,区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审核,第十四批1辆车符合提前淘汰补助条件,总计发放奖励补贴2.8万元,现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574-89582365
联系人:金辉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9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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