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关于2021年鄞州区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1〕17号)、《2021年度鄞州区公共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发改〔2022〕3号)文件精神,现对2021年度公共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6月21日至6月27日,共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事实根据、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在公示期间送交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区政府B楼4106办公室),联系人:沙珈屹,联系电话:89295416。
附件:2021年度公共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企业名单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1日
附件
2021年度公共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企业名单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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