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甬医保发〔2020〕14号)有关规定,经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专家小组综合评估,提出宁波市鄞州区2020年第三季度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20年10月13日起至10月15日止,共3天。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机构对受理的举报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请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和反馈。
三、受理机构和受理电话:
受理机构:鄞州区医疗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8号窗口
电话:88225232
四、2020年第三季度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1 |
宁波鄞州锦绣皓灵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2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医疗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yinzhouquyiliaobaozhangju/2020/1013/2947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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