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宁波市法治乡村促进条例》经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5月1日实施。《条例》的实施,为进一步加高标准打造我市新时代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启航地”“先行地”“示范地”,进一步夯实法治宁波建设的基层基础,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先行市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乡村”。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再次提出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部署,法治乡村建设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2020年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为法治乡村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和实施路径。2020年10月26日至29日,党的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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