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0年农村公厕星级创建工作的通知》(浙村整建办〔2020〕14号)(附件1)、《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农村公厕省级星级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0年农村公厕省级星级创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各镇所辖行政村区域范围内的农村公厕。
二、创建标准
对照《浙江省农村公厕星级评定表》(见附件2),要求参加省级星级公厕创建的农村公厕在设施设备、运维管理、环保安全、个性特色、数字智慧5个方面27项总分达到80分以上且建立所长制。各镇对评选活动出来的省级星级公厕候选名单按评分高低进行排列,其中姜山镇限报5个,其余镇限报3个,成功创建省级星级公厕的将给予财政奖补(具体政策待定)。
三、申报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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