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有关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财政管理办: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鄞政办发[2019]59号)的文件精神,经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质储备局)统计,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审核,现将2019年度种粮大户收购环节补贴资金4833288.1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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