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镇(街道)财政审计办(科):
根据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鄞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鄞农林发[2018]106号)、《关于公布2018年鄞州区新评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规范化复查情况的通知》(鄞农林发[2018]247号)和《关于表彰2018年鄞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理事长的通知》(鄞农林发[2018]248号)精神,现将2018年鄞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扶持资金合计64.5万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
上述资金由区财政资金拨付,你单位收到后作“暂存款--213农林水事务”入账,并设明细账。同时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及时下拨到相关单位和个人,专款专用。
附件:2018年鄞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资金分配表
宁波市鄞州区农林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18年12月24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yinzhouqunongyenongcunju/2018/1228/217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