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内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鄞州区股权投资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落实股权投资业的发展支持政策,根据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发展股权投资业和推进股权融资的实施意见》(鄞政办发〔2011〕115号)精神,现就股权投资类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备案的股权投资类企业范围
股权投资类企业包括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以股权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受股权投资企业委托,以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实缴出资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 人;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 万元;以其他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实缴出资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00 万元。
股权投资类企业若要求享受市、区两级政府支持股权投资业发展相关政策的,必须先行申请备案。
二、备案申请材料
(一)股权投资企业
1、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资者实际出资清单;
5、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
6、高管人员情况表(附件2,实行委托管理的,应填写受托机构的高管人员情况,并提供委托管理协议);
7、投资运营情况表(附件3);
8、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1、备案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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