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1〕4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就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鄞州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国家高新区的社会人员; (二)在鄞州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国家高新区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我区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已取得大专学历且在我区就读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 (四)符合我区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我区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此文件可在中国教育部网站上查看),相关事宜可咨询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五)在鄞州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国家高新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并且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科目一致。 二、申请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要求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此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也可以通过学校考试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如未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五)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和职责。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业务咨询时间及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时间: 社会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22日每个工作日的08:30-17:30。 注意事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选项,按网上要求逐步完成报名,其中以下几点申请人务必仔细选择并完成操作。 ①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宁波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请选择“鄞州区教育局”; ②选择“确认点”。该页面请选择“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 ③网报成功后,须完整记录本人的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号,以便现场确认时查询; ④申请人网报时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准确无误,如因填写错误导致审核、制作证书等环节未通过,申请人自行负责。 (二)体检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员均需按时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的体检(其中一项为胸透检查),体检费用自理。 1.体检医院: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教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yinzhouqujiaoyuju/2021/1019/42894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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