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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招生预警需在上一年的12月底前、招生当年3月底前各发布一次。我区已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第一次招生预警。现发布我区2019年义务段学校一年级招生第二次预警:
1.黄色预警学校(2019年学区适龄户籍生人数达到招生规模人数90%及以上比例的学校)
鄞州第二实验小学西校区、四眼碶小学新河校区、江东中心小学华光校区、宋诏桥小学、中河实验小学、华泰小学西校区、德培小学、首南第一小学。
2.红色预警学校(2019年学区适龄户籍生人数达到招生规模人数100%及以上比例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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