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甬鄞征预告〔2022〕1号)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姜山镇人民政府实施姜山镇科技园区20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姜山镇乔里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姜山镇乔里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658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定界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yinzhouquguotuziyuanju/2022/0211/431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