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宁波佳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南北侧附楼不能实施拆除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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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群众举报发现,本机关于2019年10月3日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案由对宁波佳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百丈东路936号内主楼的北侧和南侧涉嫌违法改扩建的行为立案调查。
现查明:宁波佳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百丈东路936号(现为薇琳(宁波)医疗美容医院用房)内对原有房屋进行改扩建,共两处。第一处为院内与主楼北侧相连的一幢三层建筑物,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为1203.84平方米。第二处为院内与主楼南侧相连的一幢一层建筑物,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为255.05平方米,两处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1458.89平方米。上述改扩建行为未办理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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