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鄞州区智慧城市交流合作补助资金的公示

朗读
根据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鄞州区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鄞数发〔2020〕1 号)文件规定,现对2020年鄞州区智慧城市交流合作企业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共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事实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在公示期间送交鄞州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424办公室)。
特此公示!
宁波市鄞州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4日
2020年鄞州区智慧城市交流合作补助名单汇总表
序号 |
参展企业名称 |
补助金额 |
1 |
宝略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2.08 |
2 |
浙江昊畅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宁波市鄞州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ningboshiyinzhouqudashujufazhanfuwuzho/2020/1215/3025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