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各单位:
为落实《新林乡水果产业发展规划》,高起点建设绿色库区,进一步发展库区经济,切实加快我乡农业产业化进行,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对全乡农业产业发展进行扶持,具体如下:
1、鼓励发展双季嫩花生基地,对连片面积10亩以上的花生基地,给予单季每亩100元,双季每亩200元的奖励。
2、提倡发展设施农业,对采用大棚技术的农业基地。连片面积在3亩以上的给予竹棚每亩500元,钢棚每亩1000元的奖励。
3、大力发展新林环库水果产业,在钦寸水库库区控制线以上引进种植名优水果、新发展以及改造连片面积10亩以上的水果基地,乡政府将予以适当的资金补助。
4、本办法具体奖励补助方式,须由种植农户或单位按照本文件的表格(见附件)要求,向乡农办提出书面申请,经乡政府现场踏勘立项后生效,年底一次性发放有关资金。
5、本办法执行期限2007年度。
新林乡人民政府
抄送:县府办、县农办、县农业局、徐良平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