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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回山镇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暨“三合一”场所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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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单位:

《回山镇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暨“三合一”场所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回山镇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暨

“三合一”场所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府领导指示精神,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制定我镇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暨“三合一”场所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与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结合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秋季行动,以“三合一”为重点,彻底清查和整治“三合一”场所,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普查整治的重点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是,在我镇各村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和省公安厅等有关要求,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一)“三合一”违法现象。“集镇”和市场周边、标准厂房和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二)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三)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四)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根据工作实施方案,安监、建设、工商、质监、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旅游、文物的领导各办公室及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

镇政府牵头负责全镇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按照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村、单位要认真落实火灾隐患暨“三合一”场所普查整治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切实抓好本镇各村、单位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各村、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召开专门会议,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落实。各村、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本村、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暨“三合一”场所普查整治工作;无主管部门单位和涉及城乡消防规划的火灾隐患暨“三合一”场所普查整治工作由镇政府负责;镇政府和派出所重点加强对各村、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暨“三合一”场所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核查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工作。镇政府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宣传普查整治的意义、重点和存在问题。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下旬至20073月中旬)

各村、单位要按照普查整治的具体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工作。镇综合治理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村、企事业单位开展普查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及时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并报告上级派出所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将报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凡是在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和设置家庭住所的,全部按规定列入整治范围进行整治。整治后的企业员工宿舍与车间仓库完全分离。对确实不具备消防安全的“三合一”企业,在“关、停、改、防、搬”的基础上,采取“拆、封”等措施,落实联合执法程序。切实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将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库分离,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在安全场所;必须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安装点式烟雾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并保质保量安装到位;必须保证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员工集体宿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保证在事故状态下,人员能够安全、快速撤离到安全区域。对于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场所要一律实行停产停业整顿,对不符合消防条件、存在火灾隐患的企业,要做到整改一家,复工一家,决不允许带着安全隐患复工,凡是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到位,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公安消防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三)总结阶段(20073月中旬至3月下旬)。

20073月下旬,各村、单位要向镇政府上报总体工作情况。镇防火办在对各地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分析后,提出下一阶段整治火灾隐患的对策建议,指导各村、单位和各部门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计划和方案,落实整改目标和责任,并负责督促落实。20073月下旬,由镇政府牵头组成督查组,对各村、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暨“三合一”场所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抽查,发现和查处普查整治措施不落实的情况。镇防火办根据前段时间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措施及时上报消防大队。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单位和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火灾隐患暨“三合一”场所普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要加强对普查整治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针对当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三合一”场所的整治工作,加强调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治。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今后凡由于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不落实而导致“三合一”场所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查部门单位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业主责任,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机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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