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县外来人口管理和服务,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就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作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加强和改进外来人口管理,创新管理服务机制,体现人性化理念和政府职能转变,既能为外来人口提供服务和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又能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双赢。
二、领导机构
成立县外来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局、财政局、劳动社会保障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人口计生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公安局牵头,劳动社会保障局、人口计生局等参与,领导县外来人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外来人口维权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考核外来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专业队伍
成立县外来人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全县范围内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实施全面、综合执法管理,履行登记、办证、稽查、处罚等管理职能。
成立县外来人口维权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对外来人口的教育、培训和服务。在外来人口较多的乡镇设立由党委、政府牵头,公安为主,计生、劳动、民政、司法、工会、建设、工商、卫生等部门共同参与,集管理、服务、维权、救助于一体的外来人口管理维权服务中心。
组建外来人口专管员队伍。根据外来人口的数量,按600:1比例配备外来人口专管员。外来人口较集中的企业、社区、行政村应配备外来人口兼管员。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专管员和兼管员队伍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四、改善管理
建立“三级组织、三级登记、三证合一”的管理网络体系。三级组织为:县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镇乡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社区、村、用工单位(外来人口集居)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三级登记站(办证窗口)为: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设一级登记窗口,派出所设二级登记站,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设三级登记站;三个部门三证合一:公安部门暂住证、计生部门计划生育查验证明、劳动部门就业证合而为一。
五、加强服务
坚持“政府领导,公安为主,部门齐抓,分级管理,加强服务”的原则,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做好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登记、发证、查验等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和措施,及时查处有关案件,处理治安纠纷和其他治安问题,依法维护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综合治理部门负责指导各地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劳动保障劳动部门负责对外来劳动力的用工管理,建立健全外来劳动力的使用、管理监督和就业服务等制度;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加强对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划、建设、国土部门负责职责内的各项工作。各级外来人口维权服务中心负责为外来人口提供接受法制教育、道德教育、文化补习的机会,为外来人口举办劳动技能培训,为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提供方便,为外来人口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帮助调解各种劳动争议;在外来人口生活极端困难时,提供必要的救助。
六、营造氛围
加强宣传、教育、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关注、参与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开辟“新新昌人之声”专栏,宣传法律法规,提供劳动就业信息,传授服务技能,提高外来人口的综合素质、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落实专项经费,为外来人口管理服务提供资金保障。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