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切实做好各类重点项目的储备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加强项目储备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储备项目的条件:
(1)纳入项目储备库的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符合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符合政府投资支持方向和范围;
(2)有组织实施计划并经充分论证和其他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3)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项目明确为实施类、准备类或后备类。
二、储备项目的分类:
(1)政府投资类项目: 主要是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和其他民生工程等。
(2)工商产业类项目:主要是企业自主创新、高技术产业发展、节能减排、提高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及重点商贸服务业等方面的项目。入库项目总投资须在500万元及以上。
(3)农业产业和农村设施类项目:符合农、林、水主管部门要求的农业产业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三、储备项目的申报:
储备项目库的项目实行集中申报和定时追加相结合的办法,各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成熟程度和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更新,实行储备库的动态管理,于每年10月底定期报送县牵头部门汇总管理,其中2009年在2月底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