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新昌县110社会联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新昌县110社会联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为深入开展110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确保110社会联动紧急救助工作网络正常、有序、高效运作,确保迅速、及时、优质处置群众的紧急求助报警事件,根据新昌县110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规范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本考核细则适用于新昌县110社会联动紧急救助工作各责任单位,包括县公安局、新闻信息传播中心、发改局、经贸局、商贸办、教体局、民政局、司法局、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建管局、规划局、交通局、水电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广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安监局、旅游局、水务集团、钦寸水库指挥部、广电总台、工商局、供电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药监局、电信局、移动公司、妇联、人民银行新昌支行、银监办、燃气公司(中孚燃气公司、中油管道燃气公司),各金融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考核设基本分为100分。
(一)组织领导(10分)
1、责任单位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行动及时,建立本单位110社会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有正式文件),联动工作顺利开展有组织保障。(5分)
(1)领导小组不成立的,扣5分;
(2)联动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落实的,酌情扣1-3分;
2、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有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措施,负责联动工作的领导能抓紧抓实此项工作,并主动与县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保持联系,积极、准时参加联动工作协调会、座谈会。(5分)
(1)领导小组工作不到位,发挥作用不佳,视情扣1-3分;
(2)负责联动工作的领导、联络员无故不参加联动工作协调会、座谈会的,每人每次扣1分;
(二)工作制度(20分)
1、责任单位建立110联动工作站,投入一定的资金,设立值班电话,配置必要的装备。(5分)
(1)未按要求成立110联动工作站的,扣3分;
(2)未设立值班电话的,扣2分;
2、成立专门的处置救助队伍,建立每日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保证定人定岗定责任。(5分)
(1)处置救助队伍不健全的,视情扣1-5分;
(2)值班备勤制度不健全的,视情扣1-5分;
3、责任单位有一套专门的救助措施和服务制度,并公开向社会作出承诺。(5分)
(1)未建立救助措施和服务制度的,扣2分;
(2)未公开向社会作出承诺的,扣3分;
4、建立本单位的110接处警情况登记簿,及时准确填写接警时间、到现场时间、反馈情况时间及事件发生原因、经过、处置结果等情况。(5分)
(1)未建立情况登记簿的,扣3分;
(2)登记资料不全的,扣2分;
(三)处置救助(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