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根据新委〔2009〕52号《关于推进创业创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现就2009年“新昌县经济发展优秀人才”、“新昌县经济发展杰出人才”、“新昌县经济发展功臣”、“新昌县经济发展杰出功臣”、“中小企业跨越奖”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条件
1、新昌县经济发展优秀人才
在本县注册登记,2009年度在本县销售收入超过3亿元,且入库税收超过上年的工业企业。
2、新昌县经济发展杰出人才
在本县注册登记,2009年度在本县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且入库税收超过上年的工业企业。
3、新昌县经济发展功臣
在本县注册登记,2009年度在本县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且入库税收超过上年的工业企业。
4、新昌县经济发展杰出功臣
在本县注册登记,2009年度在本县销售收入超过30亿元,且入库税收超过上年的工业企业;或者企业2009年在境内外上市的工业企业。
5、2009年“中小企业跨越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