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测绘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准确掌握国情国力、提高管理决策水平的重要手段。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23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绍政发〔2009〕49号)的精神,为加强我县测绘工作,提高测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保障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测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服务作为测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体制机制,着力自主创新,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构建数字新昌地理空间框架,加强测绘公共服务,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努力建设服务型测绘、开放型测绘、创新型测绘,全面提高测绘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服务水平。
2、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测绘工作全局,合理规划安排,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推动测绘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保障安全、高效利用,妥善处理测绘成果保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加强测绘成果开发应用,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测绘保障服务;坚持科技推动、服务为本,积极推进测绘科技自主创新,切实提高测绘科技整体实力,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完善体制、强化监管,健全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强化测绘工作统一监督管理。
二、切实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1、加快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1∶5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全面覆盖建制镇以上区域,并做到2年以内更新1次,逐步做到动态更新;全面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整测工作,建立和更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定期更新和动态更新、框架要素更新和全要素更新相结合的基础地理信息更新机制与技术体系,切实提高基础地理信息的现势性,实现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数量增加、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
2、推进“数字新昌”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按照统一设计、分步实施的要求,在三至五年内建立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完成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平台建设。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将全县范围内与地理空间位置有关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需要的信息资源按统一标准进行信息数据集成、整合和有效管理,实现地理空间信息数据的快速交换和全面共享,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依法、依规为信息需求者提供服务。
3、构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需求,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整合与地理空间位置有关的信息资源,构建面向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地理信息平台、服务企事业单位地理信息应用的电子地图数据库、面向公众查询服务的公益性地图网站,更好地满足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人民生活等方面对基础地理信息公共产品服务的需求。
4、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建立健全各相关部门的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明确共建共享的内容、方式和责任,统筹协调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分工、持续更新和共享服务工作。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本级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有适宜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测绘成果。测绘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向社会提供基础测绘成果。基础测绘成果和国家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测绘部门提供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更新的地名、境界、交通、水系、土地覆盖等信息。
5、加强测绘对农村各项事业建设的服务,无偿提供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建设各类基于地理信息的政府管理与决策系统。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测绘保障机制,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提供及时的地理信息和技术服务,加快手机定位等新兴服务业的发展,提高测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三、加快测绘科技进步与创新
加强现代化测绘装备建设。加快基础测绘生产基地的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强野外测绘高新技术和现代化装备建设,逐步配备野外测绘快速采集和数据处理的高新技术装备,以及适应野外作业需要的交通工具,改进野外工作的防护装备和生活必需品配置,提高野外测绘技术装备水平。加强应急测绘装备建设。改善各级测绘档案资料和基础地理信息存储管理与服务机构的库房设施和装备条件。
四、加强测绘工作统一监管
1、健全测绘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和强化测绘工作管理职责,在规划局内加挂县测绘局牌子,承担测绘行政执法,加强测绘资质、标准、质量以及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等方面的统一监督管理。明确分管测绘工作的领导,设置、配备与测绘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内设机构和人员。
2、加强测绘成果管理。严格执行测绘成果汇交制度,政府投资项目的测绘成果必须依法及时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汇交,加强测绘成果汇交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推进测绘档案管理信息化。加强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的统一管理。加大对县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和使用的监管力度。完善测绘成果安全保障体系,强化测绘成果保密和使用监管。强化测绘成果安全防范意识,依法打击窃取国家秘密测绘成果和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犯罪行为。加强永久性测量标志的维护管理。建立城市坐标系统,一个城市只能使用一个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并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
3、加大测绘市场监管力度。加强测绘资质管理,从事测绘活动必须依法取得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严格市场准入。健全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探索建立测绘质量监理制度,加强对房产测绘、地籍测绘和导航电子地图、重大建设项目测绘等的质量监督。加快建立测绘市场信用体系,健全测绘项目招投标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测绘执法监督,依法严肃查处测绘违法行为,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测绘市场。
五、强化测绘工作的保障机制
1、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测绘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本地区测绘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大对测绘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测绘工作。
2、完善测绘投入机制。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经费投入水平。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测绘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共应急测绘保障、测绘科技创新、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财政经费使用的监管和绩效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测绘队伍建设。加大测绘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高测绘队伍整体素质。完善以引进人才、在职继续教育、在职培训相结合的测绘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教育,积极实施注册测绘师制度。稳步推进测绘事业单位改革,加强基础地理信息获取和服务队伍建设,努力形成一支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装备精良、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基础测绘队伍。同时,教育广大测绘工作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弘扬“爱祖国、爱事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测绘精神,脚踏实地,开拓进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二月十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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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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