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府有关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规定,新昌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对全县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新昌县南明街道上岛咖啡西餐店、新昌县康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世纪广场)等两家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确定以上两家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上述两家单位要对照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督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指导和协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今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对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和部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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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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