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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2010}68号
关于印发《东茗乡农村公路“三防”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
为促进农村公路“三防”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防御能力,及时有效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保障农村公路安全通畅,我乡制订了《东茗乡农村公路“三防”工作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东茗乡人民政府
主题词: 公路“三防” 应急预案 通 知
抄 送:县公路段
东茗乡人民政府
东茗乡农村公路“三防”工作应急预案
第一条 为促进公路“三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三防”工作能力,保障在台风、洪水及其他气候、地质灾害发生期间公路设施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法》、《公路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路养护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的公路“三防”工作,是指公路防汛、防洪、防台工作。
第三条“三防”工作坚持“防、避、抢”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的方针,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
第四条 乡成立 “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路政、养护、安全生产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其他副职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乡村公路“三防”工作。
第五条 “三防”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乡、村两级建立、健全“三防”工作责任制,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六条 “三防”领导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指挥和协调辖区内的农村公路“三防”工作;
2、部署农村公路“三防”工作,组织各村制订抗灾、救灾预案,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3、接到警报后,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及时、有效、果断地调动机械、物资和各应急分队,实施防灾、抗灾、救灾的指挥工作;
4、详细、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灾情及“三防”工作动态,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汇报损失和救灾情况并上报有关资料,必要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5、做好灾后生产自救的指挥工作,及时总结抗灾、救灾的经验和教训。
第七条 应急程序及工作要求:
1、接到上级或各村的临灾警报后,“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和其他有关人员应立即进入戒备状态,精心指挥,通力合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和值班记录。“三防”工作领导小组要紧急部署工作,快速通知抢险救灾人员、机械、车辆等进入待命状态,随时听候调遣,抗灾、救灾物资应及时准备就绪。
2、加强公路巡查,一旦遇到高边坡或高挡墙滑坡塌方、桥涵等结构物损坏及施工路段发生紧急情况,巡查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上报乡“三防”工作办公室,使随时待命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及抢险人员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到达出险现场,并规范设立各类警示、警告标志,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及人身安全;力争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3、建立报告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受灾损失,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交通等情况。接到紧急险情后,各村应立即上报。
第八条 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提高全体人员自我防范和共同参与意识。
第九条 各村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预案,一旦发生重大紧急灾情,必须按预案积极有效地落实应急措施、开展各项工作,尽力将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条 防治其它自然灾害工作,参照本预案执行。
第十一条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