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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2010〕48号
关于在全乡组织开展2010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委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三项重点工作”的职能作用,营造上海世博会和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期间我县的良好法治氛围,促进世博会和世合赛期间的社会稳定,现就开展今年我乡“浙江法治宣传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部署和总体要求,积极宣传县委建设“法治新昌”的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宪法宣传教育,
加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和公平正义等理念宣传,弘扬法治文化、培育法治精神;继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自觉性。
(三)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 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中的预防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敏感性,围绕世博会和世合赛期间“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安保工作总目标,牢固确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切实做好我县上海世博会和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积极开展侵权责任法、食品安全法、选举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新颁布或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做好打击“酒驾”和知识产权犯罪等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
二、时间安排
从5月中旬开始,到6月中旬结束。
三、活动内容
今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期间,乡将重点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下发一套法制宣传挂图;
(二)组织一次调解、治保干部、安全联络员的培训;
(三)张贴几幅浙江法治宣传月标语;
(四)结合远程教育等平台组织村党员干部收看一个普法类节目;
(五)结合“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载体,下发一张法律咨询联系卡;
(六)迎接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复评验收工作;
(七)根据上级安排,对“五五”普法工作做好总结;
(八)完善全乡普法联络员队伍建设。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根据乡里的统一部署,并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本村、本单位的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各村、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拓宽领域,丰富内容,改进手段,抓好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重点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结合。要把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与完善普法联络员队伍、加强村级调解治保干部的培训结合起来,通过队伍的完善和干部队伍业务素质的提高,起到学法、懂法、用法、宣传法的效果。
(三)强化宣传。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浙江法治宣传月”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种宣传窗、宣传标语的作用,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浓厚氛围,扩大活动影响。
东茗乡人民政府
抄送:县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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