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东政〔2010〕101号
关于组织开展清薪维稳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村、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43号)精神,决定从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专项检查的范围: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交通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租赁厂房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当前已处停产或半停产以及可能发生欠薪逃匿的用人单位。
专项检查的内容:检查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以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情况;贯彻落实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目标责任书情况;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落实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两金一卡”(工资支付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和农民工记工考勤卡)等长效机制情况。
二、专项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专项检查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自查阶段(
各村要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督促检查,要求用人单位对其2010年1月以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要提前介入,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做到早部署、早防范、早落实;并将《清薪维稳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和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及整改方案书面材料在汇总后于
二是执法检查阶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职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真正把做好清薪维稳工作作为年底前一项事关民生、事关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专项检查。
(二)加强监督,及时上报。各村对检查中发现的无故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要及时上报乡劳动保障监察中队。
(三)务求实效,健全机制。各村要注重欠薪专项检查工作实效,狠抓工作落实。畅通投诉维权渠道,从制度上建立防止拖欠职工工资和及时处理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发生。
东茗乡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清薪维稳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