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东政[2010]91号
东茗乡农村固房工程实施计划
为了全面推进和谐建设新东茗,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强塘固房”工程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8]98号)文件精神、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新昌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11号)、《新昌县2010年度农村固房工程实施细则》(新建[2010]27号)规定的具体要求,逐步解决山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难的问题。这次固房改造涉及上来、东茗、东芝、里王、后岱山、下岩贝、白岩等7个行政村,12户,其中新建4户,修缮3户,置换2户,租用3户,现就我乡农村固房工程工作实施计划公布如下。
一、加强领导大力宣传。加强对农村固房工程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东茗乡农村固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相应的农村固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农村固房工程工作的通知精神,部署我乡的农村固房工程工作。明确农村固房工程的目的意义,加强对固房工程工作的大力宣传,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机制和住房供应体系为目标,切实解决和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二、具体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每一阶段:调查摸底,制定本乡实施细则(5月10-15日)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张贴受理公告(
第三阶段:评议、审核、核准、批复、资金划拨(
第四阶段:组织实施改造工作(7月15-
三、实施方案:
1、根据上述实施计划,对全乡范围内的救助对象、标准、形式和时间安排作紧密部署。在实施中,要求各村把农村固房工程作为一项村重要工作来抓,优先解决农村低保户的困难住房问题,对固房工程对象要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建立各级安全监督机制,定期对农村固房工程建设进行质量安全监督,乡村建、民政办定期对农村固房工程建设进行安全检查,村土地村建协管员要每天对困难住房户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建立乡农村固房工程工作联系制度,村两委要优先解决困难群众住房建设中涉及建房中的有关审批问题,乡村建、民政办要专人负责乡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要上门核准救助对象的救助形式及落实救助金额,把好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使我乡的农村固房工程工作得到圆满完成.
东茗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五月八日
报: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