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大事记
1月11日,新昌分中心被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任命为第六批县级文明机关。
1月27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七次全体成员会议。邵继红同志参加会议。
2月1日,本中心业务窗口被命名为2009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叶杰同志被命名为2009年度县级“青年岗位能手”。
2月1日,本中心陈彬同志被县团委评为县级优秀团员。
2月5日,新昌分中心被县宣传部任命为第三批县级学习型机关。
2月8日,本中心主任邵继红同志参加第38次新昌县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邵继红关于要求调整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建议。会议原则通过该建议。
2月9日,新昌分中心被市公积金中心评为2009年度全市公积金系统先进集体,张平平同志被评为2009年度先进工作者,唐华同志被评为09年度扩面工作先进个人。
2月20日,新财行字[2010]87号决定自2010年4月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原有基础上提高20%。
2月22日,为表彰先进,调动工作积极性,,对本单位2009年度评选中产生的各类先进个人作出表彰奖励,名单如下: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先进个人:张平平;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扩面工作先进个人:唐华;县事业单位考核优秀:唐华;县直机关优秀党员:吕 良;县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陈 彬;县总工会优秀工会积极分子:陈国娟;县直机关工会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叶 杰;县优秀团员:陈 彬单位工作先进个人:赵秀红、王月苗;单位卫生工作先进个人:蔡妙。
2月28日,新委[2010]28号,新昌分中心被新昌县人民政府任命为县级文明单位。
3月5日,重新调整本中心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及人员职责,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邵继红;副组长:唐华 张平平;成员:吕 良 章卓英 叶 杰 赵秀红 陈 彬 蔡 妙;由吕 良兼任综合档案室主任,蔡 妙为专职档案员。档案鉴定小组组长:邵继红;副组长:唐华 张平平;成员:吕 良 章卓英 叶 杰 赵秀红 陈 彬 。
3月5日,本中心青年志愿服务小分队上街服务,宣传公积金政策。
3月26日,本中心领导一行率部分科室人员到瑞安公积金中心参观档案管理先进经验。
4月30日,新总工批复[2010]22号,本中心机关工会第二届主席由唐华同志担任,陈彬同志任经审员。
5月13,对全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展了一年一次的住房公积金验审,职工信息核对。验审时间:2010年5月15日至6月15日。
6月28日晚上,请县档案局业务指导科同志来单位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档案业务知识的培训,邵继红主任在大会作动员发言,为力争今年档案目标管理达省二级鼓劲加油。
7月20日,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在杭州召开“2008—2009”年度《浙江房地》杂志优秀通迅员(作者)表彰会,我单位吕良同志被评为优秀通迅员并参加会议,这是继“2006—2007”年度被评为优秀通迅员后又一次获奖。
7月30日, 2009年度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新昌分中心为合格单位。
8月5日,本中心主任邵继红同志参加第43次新昌县政府常务会议,并就关于新昌县农村建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情况向大会作了汇报。会议认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对于加快农房改造、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面貌具有促进作用,会议原则同意该办法。
8月6日,(绍住金新[2010]19号)印发新昌县农村建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试行)
8月21日,邵继红同志赴德国考察,了解和学习德国住房公积先进的管理方法。
10月20日,接中国人民银行通知,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中,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3.33%上调至3.50%,上调0.17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3.87%上调至4.05%,上调0.18个百分点。
10月17日,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系统举行第五届“康乐”运动会在嵊州举行。本中心全体职工勇跃参加,在运动会场上展现了本中心干部、职工良好的队伍素质和精神面貌。
11月2日,消防大队教官上门宣传指导火灾应急知识。全体干部职工根据预先制定的火灾应急预案方案进行演示,取得圆满成功。
11月3日,通过人事局集中一个多月的“参公”4门课程的培训,经绍兴市集中考试合格,新人[2010]113号文件精神,唐华、吕良、赵秀红、陈国娟四人为符合不占比例限额条件的副主任科员。陈彬、叶杰为科员。
11月5日,吕良同志参加县档案局2010年档案论文交流会并在大会上发言,吕良、蔡妙合著的论文《住房公积金档案目标管理初探》获得了二等奖。并被中国企业新闻网(绍兴频道)转载。
11月9日,市公积金管委会对我分中心上报的《关于提高我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请示》进行了批复。并同意我中心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可贷额为50万元,一方可贷额为35万元。
11月30,省建设厅档案认定小组一行对新昌分中心 “省二级”档案目标管理认定进行了检查验收。一至认为新昌分中心档案管理体系健全,各门类档案和设施设备齐全完整,最后以94.5分的最高分,顺利通过了验收,档案目标管理达到“省二级”标准。
12月1日,根据市金管办的批准,增加浦发新昌村镇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存款业务。
12月26日,接中国人民银行通知,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3.50%调整为3.75%,五年期以上从4.05%调整为4.30%。
12月11日,竺晓萍调入我单位工作,接替出纳岗位。
12月27日,全县部分局办2011年工作思路汇报会,在新昌分中心12楼小会议室举行。县委书记温暖在听取县级各局主要领导汇报后作重要讲话,分中心邵继红主任汇报了2011年住房公积金工作思路。
12月31日,新昌县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开办在《今日新昌》报上及相关网站上公示,从1月1日起开始办理此项业务。
12月31日,我单位资金科科长、助理会计师章卓英、出纳梁学红两同志光荣退休。下午下班前,全体干部职工聚集在小会议室,欢送两位同志光荣退休。
(吕良、蔡妙整理)
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