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新昌县 > 正文

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朗读
 

相关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乡机关各办:

按照县委、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乡党委、政府决定,对部分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为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宪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规章开展工作,坚持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自觉维护换届选举中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权威,坚决执行已经合法程序通过的选举办法。

二、要教育党员增强大局观念,自觉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充分体现党员先进性和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严肃党内纪律,对无故不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活动或有其他各种干扰选举行为的党员,要加强教育;对多次书面或口头通知后仍无故不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可以不列入党员大会应到人数,并依照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三、要依法查处选举中的违法行为。对换届选举中的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及其他破坏、妨碍选举等行为,镇纪委、维稳中心、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要坚决予以打击,严肃查处;候选人被确认为有贿赂、舞弊行为的,依法取消其候选人资格或宣布其当选无效,是党员的要对其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要严肃工作纪律。乡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联络员在换届选举中要严明纪律,严守秘密,对换届选举中把握不定的疑难问题,要按照规定程序请示汇报,按统一口径答复,决不能擅自表态;健全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凡发现因工作不实、指导不力、业务不熟等造成选举程序上出现严重问题,导致闹事、越级上访等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新林乡委员会

2011年3月4日

 

 

抄报:县委组织部、县纪委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新昌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xinchangxian/20210603/24136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