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企事业单位:
因分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和责任分工重新公布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伯平 周明江
副组长:王炳兴 石利明
成 员:吕玉琦 石 蓉 吕晓春
陈益生 张 辉 潘晓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石利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责任分工
党委书记、乡人大主席王伯平:对全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对乡党委班子成员、乡人大副主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副书记、乡长周明江:对乡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对副乡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及人大副主席、副乡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分管办公室和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中共新林乡委员会
2010年 4月1日
抄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