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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新政办发〔2010〕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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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
清水工程新三年(2010—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新昌县清水工程新三年(2010—2012年)实施计划》已经第4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新昌县清水工程新三年
(2010—2012年)实施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清水工程新三年(2010—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绍政办发〔2010〕8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10—2012年清水工程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继续实施截污、清淤、整治等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河道清淤、河道保洁、沿岸垃圾及违章清理等长效管理机制,使新昌江、澄潭江、黄泽江(以下简称“三江”)水质持续好转,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12年新嵊交界处黄泽江长山断面水质浊度检测平均数控制在40以内,澄潭江下游断面水质浊度检测平均数控制在30以内,“三江”水功能区目标水质检测平均数达到Ⅲ类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截污
1.加强排污配套设施建设。完成高新园区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并纳入嵊新污水处理公司处理。加快新昌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截污干管延伸和沿线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纳管。加快推进澄潭镇镇区污水管网建设。
2.加快雨污收集系统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城区雨水、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改造工程建设,使城市雨污收集能力有明显提高。
3.加强截污监管。加强对曹娥江流域污染企业的治理,各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要制定整治计划,对超标排污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对不能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进行关停。
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偷排事件要查找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加强对“三江”流域(重点是新昌江黄泥桥、澄潭江田东、黄泽江石桥头等交接断面)的布点监测,实行一月一报制度。
(二)清淤
1.清水河道建设。计划三年内投资8000万元,完成河道建设45km、农村沟渠建设70km。
2.农村太平塘治理。结合新农村建设,计划三年内完成农村太平塘清淤、护岸、绿化等治理90座以上。
3.淤泥处置。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切实解决好工业企业淤泥出路问题,做到淤泥处置到位,不产生二次污染。同时根据“宜绿则绿、宜用则用、宜耕则耕、宜景则景”的治理原则,对填埋场地进行生态恢复。
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淤泥运输途中的管理监督,对随意弃置淤泥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三)整治
1.河道环境整治工作。加快主要河道堤防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做好新昌江(王泗洲大桥至青山跌水桥段长3.7km)、潜溪江(元岙桥至新镜公路段长2.1 km)、澄潭江(澄潭大桥至木勺滩段长1.90km、社古大桥至澄潭大桥段长1.80 km、镜岭大桥至蔡家村尾段长0.65 km)、沙溪镇蔡峰江长2.5km、东茗乡辽山坑莒溪小流域长7.5km的河道堤防综合整治。河道堤防经整治后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要求。
2.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结合省强塘工程,积极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计划三年内投资6635万元,完成病险水库治理31座以上。其中2010年计划投资1355万元,完成治理9座;2011年计划投资3670万元,完成治理12座;2012年计划投资1610万元,完成治理10座。
3.河道采砂整治工作。要继续加大曹娥江流域采砂管理力度。以整治洗山砂场为重点,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对洗山砂场存在水质污染隐患的,责令停产整顿,对污水处理设施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停,确保2012年新嵊交界处黄泽江长山断面水质浊度检测平均数控制在40以内,澄潭江下游断面水质浊度检测平均数控制在30以内,“三江”水功能区目标水质检测平均数达到Ⅲ类以上。
4.河道长效保洁工作。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相结合”原则和“长效管理、提高效率”要求,切实抓好河道长效保洁工作。2010年县水利部门要成立城郊、澄潭河道堤防管理站,明确责任区域,并建立以“定责任、定河段、定人员、定报酬”为主要内容的河道保洁管理机制和考核制度。要加强长诏水库、引水渠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做好市级河道的定桩划界工作。
5.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要实现全覆盖,尚未开展整治的村要抓紧实施,彻底消除垃圾乱堆乱放的现象。已完成整治的村要巩固除旧清新成果,提升长效保洁水平。继续深化“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清运处理模式,不断提高垃圾处置水平。继续实施村庄绿化工程,使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
6.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要结合村庄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采取建设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物技术处置和沼气工程等多种生态化分散处理方式,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治理全覆盖化。
7.沿岸垃圾清理工作。相关乡镇(街道)要对周边河道沿岸的各类垃圾、违法建筑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长效管理。
8.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在禁养区实现完全禁养,对限养区进行集中整治,实行达标排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我县开展清水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县城”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根据全县清水工程的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确定重点,制定方案,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保障,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县财政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设立清水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确保清水工程有序有效开展。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并明确资金筹措渠道和方式,通过建立良性资金保障体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协调,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县清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监督,做好实施计划的细化、量化及任务分解落实工作,制定出台相应的工作考核办法,切实加强考核。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对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要根据明确的工作任务,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范围,制订实施细则,加强考核,确保实效。
(四)加强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清水工程的宣传报道,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认识到水环境整治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更是为群众办好事的实事工程,进一步形成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群众自觉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新昌县清水工程新三年(2010—2012年)实施计划
工作任务分解表
主题词:水利 工程 计划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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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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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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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118(实施计划工作任务分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