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东委〔2012〕5号
关于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选拔活动的
通 知
乡机关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我乡中层干部队伍的素质和结构,促进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并进一步优化我乡中层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办发[2004]13号文件《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新委办[2009]125号文件《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委组织部<新昌县乡镇(街道)、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加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意见精神,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东茗乡机关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选拔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敬业爱岗、积极工作,服从领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能独立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提出本办公室工作方面的贯彻落实意见;能熟练地起草和审阅有关文件、规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或适应本岗位需要专业的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提拔担任中层正职职务的,应当任中层副职职务一年以上;提拔担任中层副职职务的,应当任科员级职务或参加工作两年以上(试用期间不得任职)。
3、中层干部任职年龄达到男55周岁、女50周岁的,原则上不再担任中层职务。提拔担任中层职务的,按照上述规定的任职年限,应能任满三年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2年3月5日)。
4、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三、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职数安排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共安排4个职位,具体为:党政办副主任1名、经济发展办副主任1名、村建办副主任1名、社会事务办副主任1名。
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选拔范围
选拔范围:东茗乡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选拔时间:2012年3月5日-3月23日。
五、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选拔程序及说明
基本程序为:制定方案、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争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讨论、组织谈话、任前公示、发文公布、材料归档。具体说明如下:
1、公开报名(3月5日-7日):组织符合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的工作人员报名,参加竞争上岗,自愿填报竞争职位,报名人员只可报一个志愿。
2、资格审查(3月8日):由乡党委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竞争演讲(3月12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的竞选人员,须参加乡党委组织“假如我当×××”的竞争演讲,具体演讲时间为3—5分钟,由乡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评分。
4、民主推荐(3月12日):组织乡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对参与竞争上岗的人员作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在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乡党委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3月13日):由乡党委研究安排考察,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拟任职务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公众形象等方面的考察。
6、党委讨论、审批(3月14日):由乡党委根据考察结果,提出决定任用意见,并报请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7、组织谈话(3月16日):乡党委根据干部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任职教育谈话。
8、任前公示(3月16日-3月22日):新提任的干部,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7天。
9、发文公布、材料归档(3月23日)。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此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选拔活动,决定成立东茗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选拔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俞桂阳
副组长:宋琪 胡立土
成 员:吕海云 蔡志平 张言强 吕玉琦 王永晖 陈志勇 杨春园
中共东茗乡委员会
2012年3月5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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