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新昌县人民政府文件
新政发〔20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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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
表彰2011年度新昌县县长质量奖获奖单位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表彰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根据《新昌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专家组评审、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和新闻媒体公示,县政府决定授予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宝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2011年新昌县县长质量奖,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励,不断推进“以质取胜”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追求卓越绩效,为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表彰 奖励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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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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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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