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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新政办发〔20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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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新昌县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我县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1〕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际服务外包产业转移机遇,加快我县开放型服务经济的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综合竞争力。
2.发展重点。根据服务外包发展特点,围绕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三种主要形式,重点发展知识流程外包(KPO),实现从工业生产到自主研发创新的转变。从我县实际出发建设省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提高与国际接轨的专业服务能力,做大做强我县生物医药产业。
二、积极构筑服务外包产业的公共平台
3.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昌县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全面统筹、规划、管理服务外包各方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县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促进我县服务外包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4.设立县服务外包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我县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重点用于服务外包培训、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企业认定及企业产品认定、企业市场开拓,服务外包信息及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外包知识产权项目奖励;服务外包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
5.加快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积极规划建设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重点在新昌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生物医药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在我县三大医药上市企业的基础上吸引跨国公司、境内外机构及个人设立服务外包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6.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足够带宽的国际数据通信端口;完善医药基础设施;鼓励主要电信运营商增加带宽、优化数据流向,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
7.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认定。鼓励企业积极参加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可享受本意见的相关优惠政策。对服务外包企业,在准入审批和工商登记时,给予审批和登记便利,方便企业按照国际惯例承接服务外包业务。
8.建立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全国服务外包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新昌服务外包人才及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高层次、高水平、全方位的信息和技术服务。
9.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依法严惩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为服务外包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外包企业,经申报认定后将其列为新昌县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并给予重点支持和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专业的知识产权申报、受理、保护、信息等服务,加大服务外包过程中的专利特别审查服务。
10.营造服务外包行业诚信环境。组建新昌县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及服务外包企业诚信登记备案等制度。建立行业诚信数据库,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及员工诚信自律。规范市场秩序,形成“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诚信环境机制。
三、多渠道支持和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11.鼓励国内外服务外包企业来新投资落户。对来新投资并以承接离岸外包业务为主的、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的新办服务外包企业,视其对地方财政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来新落户的服务外包企业总部(含地区性总部),可享受县政府有关总部经济的扶持政策。
12.推动服务外包企业技术升级。对服务外包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可按规定申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3.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对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内外自主知识产权登记和取得专利权,并能实现专利实施产业化的项目,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14.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新开展自主出口品牌建设、培育出口名牌以及对服务外包出口达到一定规模并获得国家、省名牌和驰名商标称号的服务外包企业,按照县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5.扶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对服务外包企业出口年度出口额首次达到20万美元(含本数,下同),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年出口额首次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年出口额首次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年出口额首次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年出口额首次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年出口额达首次达到3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对服务外包出口企业创建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并经国家、省认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16.推动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资质认证。对当年新通过有关国际服务外包认证的企业,给予资助奖励。
四、加强服务外包人才保障
17.大力引进国内外服务外包优秀人才。对在我县落户的各类服务外包优秀人才,其申请人才公寓、子女入学、医疗保健、户籍迁移、出入境管理等,给予优先安排。
18.建设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鼓励国际、国内培训机构在我县开展服务外包培训,支持教育机构开展服务外包“订单式”人才培训,培训费用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鼓励和支持高校与企业合作创办服务外包培训机构或实训基地,培养服务外包企业急需的实用技能型和创新型人才;鼓励和支持高校设立服务外包学院或有关学科、专业,根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需要开设有关课程,或在相关专业课程中增加服务外包知识内容和学时安排。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产业 服务外包△ 发展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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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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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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