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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文件
新政发〔201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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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2011年,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部署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为我县圆满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任务作出了重大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决定对新昌县环境保护局等6家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和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先进企业以及章卓栋等20名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先进单位
新昌县环境保护局
新昌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梅渚镇人民政府
澄潭镇人民政府
二、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先进企业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丰岛食品有限公司
三、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先进个人
章卓栋 王俊芳(县环保局)
张仕钦(县水务集团)
吕永清(县建设局)
杨晓君(县环卫处)
张德超(县农业局)
潘红鹰(县统计局)
吕青梅(县经信局)
徐东林(高新园区)
周江明(新昌工业园区)
王小平(梅渚镇)
张国伟(澄潭镇)
吴再红 吴旭东(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王红卫 李祥生(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黄 栋(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张敏杰(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张伟强(浙江华佳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王国强(浙江丰岛食品有限公司)
希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污染减排△ 表彰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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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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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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