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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交通运输局文件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
“三防”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在建交通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2012年我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洪、防台工作,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我县道路安全畅通、公路和水上运输安全,根据市局“三防”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2年交通运输“三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交通运输系统的“三防”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季节性、突发性的工作,“三防”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关系到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和谐、稳定发展,意义重大。各单位务必认清形势、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三防”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消除麻痹松懈思想。要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保安全、促发展”的工作大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业指导”的工作原则,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要进一步完善“三防”应急工作责任制,严密“三防”工作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分析研究,抓住重点,排查盲点,突破难点,做到早研究、早准备、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切实提高“三防”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扎实做好交通运输“三防”各项工作。
同时,要进一步严肃“三防”工作纪律,对于因失职、工作不力和违反“三防”应急要求而造成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加强“三防”工作的统一领导,县局成立“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由王晓明局长任组长,王满荣、林福祺、俞勇、石光明副局长任副组长,黄南鸿、陈以云、石伏平、李萌、徐勇、胡优琦、马弘祥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运法制科,由陈以云任办公室主任,局“三防”值班电话86023463、86022723,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三防”领导小组,加强值班,确保政令、信息畅通。
三、 落实措施,制订预案。
交通运输系统的“三防”工作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项目多,各单位必须清醒认识到“三防”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针对新的情况,采取新的措施,确保安全渡汛。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落实责任制,健全工作机构,特别是重点工程项目指挥部,要明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业指导”的“三防”工作责任体系,修订和完善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公路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管养路段、路面、路基、桥涵及附属设施的养护,加强对高挡墙、高边坡、高驳坎、临水临崖等易出现坍塌路段的经常性检查,采取相应防范加固措施。发现异常或隐患,及时划出警戒线,设立醒目标志,并组织力量尽快排除险情,确保公路畅通。县公路段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灾害要制订道路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并落实好应急抢险突击队。
公路运输管理部门要负责制订好“三防”抢险救灾运输应急车辆调度预案,落实抢险救灾所需的运输车辆,随时听候调遣,确保应急物资、人员运输的及时、安全。并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开展驾驶员的汛期安全和应急避险教育。
县港航管理处对水路运输方面要做好船舶、轮渡、渡口、码头的安全渡汛准备,对“三防”期间的渡口安全工作作出部署,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订应急预案,落实抢险船舶,确保渡运安全。
各在建工程要保证设备和物料存放安全、施工现场排水设施、人员教育和责任制的落实等,重点加强在建工程项目指挥部“三防”工作的责任制落实。
四、 突出重点,开展检查。
各单位要在4月底前,召开一次“三防”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三防”应急工作;开展一次“三防”工作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三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机构、人员、制度等建立和完善情况;新进岗领导业务培训情况。
(二)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物资、装备储备及其保障机制建立情况;应急抢险救援人员、队伍建立和社会化资源网络建立情况;应急运输车(船)落实和目录修编情况;应急资金到位、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修)订和演练情况;预警及信息网络建设情况等。
(三)公路运行方面。已发生灾毁公路抢修及恢复情况;灾后次生灾害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标志、标线及各类公路设施完好情况;山区公路、桥梁、隧道、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等公路易塌方和滑坡路段的安全情况;公路抢险抢通和巡查人员、资金、物资、机械等准备情况。
(四)水路运输方面。船舶、渡口、港口、码头的安全度汛准备,特别是客船、客滚船、客渡船和危险品运输船的安全应急设施、设备到位情况;人员教育培训和宣传情况;船舶避风场所落实情况;内河、库区水上搜救力量落实情况;应急人员、车船、通信系统落实情况等。
(五)道路运输方面。客货运输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和站场应急准备和安全情况;抢险运输车辆、人员联系、防汛物资落实情况;驾驶员、押运员安全和应急避险教育开展情况;客运站场交通“三防”应急宣传和责任落实情况等。
(六)工程建设方面。在建工程安全和“三防”准备情况,设备和物料存放安全、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疏通等情况;重点工程应急值班和人员撤离准备情况;人员教育和应急培训落实情况等。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严防出现漏洞而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届时,县局将对相关单位进行工作督查。
各单位要立即开展一次“三防”工作的自查,重点检查十个“有没有”:即领导有没有重视,组织有没有到位,责任有没有落实,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有没有到位,工作重点有没有突出,措施有没有落实,预案有没有建立,抢险设备、机械、运输工具、物资和队伍有没有落实,值班的地点、人员、通信设备有没有落实,车船的防台防汛工作有没有宣传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落实整改,采取必要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跟踪整改,严防出现严重的漏洞和重特大事故。
五、 加强值班,报送信息。
“三防”期间,要认真做好日常值班安排,重大灾害情况来临或发生时,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值班。在接到可能发生灾害的警报后,要按预案要求,立即进入抗灾指挥状态,相关工作机构、成员要立即到岗到位,抢险救灾人员、装备、物资和车(船)进入待命状态,随时参与应急处置。
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工作要做到快捷、灵敏、及时和有效。要及时通报“三防”机构人员变化、灾情评估及抢险救灾情况和灾后恢复情况、抢险救灾中的好人好事等。
请各单位将各自“三防”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值班(传真)电话、工作准备及相关检查情况等材料,于4月30日前报县局“三防”办。
主题词:交通 三防 通知
抄 送: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县三防指挥部、县安委会。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2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