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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交通运输局文件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转发县普法办
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2012年“浙江法治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县普法办《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2012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委法治办[2012]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交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
认真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县委建设“法治新昌” 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普及法律知识,切实增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自觉性,不断提高法制素质,更好地服务交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三项重点工作”的职能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突出重点
要注意把握特点,突出重点,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部署和总体要求,积极宣传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以及建设“法治浙江”的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活动。通过开展咨询日、送法下乡等活动,根据行业特点扎扎实实抓好活动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局成立“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王满荣副局长任组长,陈以云、李萌、徐勇、胡优琦、马弘祥、余兵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运法制科,由陈以云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参与,带头宣传法律、维护法律、执行法律,同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认真宣传、创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五五”普法成果,营造“六五”普法宣传氛围;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浓厚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活动动态,及时报送信息,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上报局安运法制科。
主题词:普法 法治宣传月 活动 通知
抄 送: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县普法办。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2年5月21日印发
附件下载:54-1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2012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