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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新昌县交通运输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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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交通运输局文件

 

新交发〔2012〕52号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新昌县

交通运输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新昌县交通运输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新昌县交通运输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新昌县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2〕79号)精神,结合我交通运输领域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和纠正交通领域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全县交通建设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内容

道路和水上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三、职责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和水上交通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行业管理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原则,运管部门、公路部门和港航部门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2年4月开始,到2012年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下旬-5月底)

各交通行业部门要抓紧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运输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运输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运管部门要与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运输经营和经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取缔;对非法运输经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运输经营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县局将组织督查组对交通领域的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确保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行业管理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县局报送情况。县局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五、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作务重,各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县局成立以副局长俞勇为组长,陈以云、李萌、徐勇、胡优琦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局安运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联系人:陈以云,电话:86023463。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职能,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县局组织的专项执法和督查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抽调相对固定的执法监管人员,成立“打非治违”联合工作组,突出重点部位,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和有效打击。

(三)标本兼治,务求实效。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大意义,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运输行为和事故隐患,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础工作,日常监管执法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及时反馈、汇总情况。交通行业部门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检查,及时掌握、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1. 5月15日前,各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将本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报局安运科,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组织领导、联络人员等内容。

2.各行业管理部门每月底应向县局安运科报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和《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情况统计表》(报表附后,活动结束后应继续按月上报)。

3. 9月13日前,各单位要完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结材料,报局安运科。

 

附件:1.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情况统计表

          2.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

 

 

 

 

 

 

 

 

 

 

 

 

 

 

 

 

主题词安全 打非治违△ 通知

抄 送: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县安委会。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2年5月18日印发


附件下载:52-1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下载:52-2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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