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周边地区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推进全乡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乡政府将成立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王炳兴
副组长:石利明 潘 勇
成 员:徐燕良 杨明勇 石正篷 王叶龙
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和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同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方案,细化职责,有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整治步骤
在专项整治排查整治过程中,我乡共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合用场所、居住出租房屋。
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重点检查:一是是否设置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内;二是内部防火分隔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三是内部疏散、灭火等器材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四是内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阶段(5月11日至5月25日)厂房、仓库。
重点检查: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情况;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厂房(仓库)内是否设置员工宿舍,因管理需要,值班巡查人员临时住宿在厂房(仓库)内的,其人数是否超过两人;是否经过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建筑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同时,对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一次排查整治。
三、工作要求
1、加强联动、全力出击。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各单位要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行动,进一步完善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肃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密切协同派出所,最大限度地发动村民委员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做好“网格化”管理和“清剿火患”回头看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清剿火患”战役战果。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鼓励群众百姓挖掘身边的火灾隐患,发挥广播、宣传窗等各种宣传阵地的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各村、企事业单位在各分阶段结束后,需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2、3)上报乡综治办(联系人:杨明勇,联系电话:86094885)。
附件:1、合同场所、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记录表
2、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记录表
3、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记录表
新林乡人民政府
2012年4月27日
抄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