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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新林乡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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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企业事单位:

为加强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增强全民森林消防意识,现将《2012年新林乡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2年新林乡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方案》

 

新林乡人民政府

2012年2月25日

 

主题词:印发   森林消防    方案    通知               

抄  送:县府办、县林业局、柴理明副县长                

新林乡经济发展办                     2012年2月13日印

附件:

 

2012年新林乡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消防的良好氛围,根据县有关森林消防工作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我乡2012年度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采取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提升森林火灾的科学防控能力,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二、宣传内容

1、《森林消防条例》

2、《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

3、森林消防相关法律规范、政策

4、森林消防科普与安全常识

5、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

三、重点宣传时段

1、3月为全乡森林消防宣传月,3月19日为森林消防宣传日;

2、高森林火险期;

3、习俗日、节假日前;

4、林火、农用火高发期。

四、工作措施

1、在机关干部和村干部各级会议中持续加强宣传,进行工作强调和落实。

2、在春节清明与重大节假日前下发文件,要求各村各单位做好宣传和落实。

3、在重要路口、重点林区建永久性固定牌7块。

4、在每个村和林区印刷火灾报警电话“12119”。

5、在森林防火戒禁期每天出动消防宣传车一辆进行巡回宣传。

6、与乡团委、中心学校联合下发森林消防倡议书,进行大范围宣传倡议。

7、发送森林消防警示短信。将森林防火警示短信纳入农民信箱体系,在高火险天气进行针对性大范围的发送。

五、工作要求

请各村、各单位按照乡宣传工作方案,针对各村实际情况,加强贯彻和落实,确保森林消防宣传工作取得成效。乡森林消防指挥所将定期不定期对工作配合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因宣传工作不到位引发转达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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