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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新政办发〔2012〕148号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新昌县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新昌县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新昌县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县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全面改善我县幼儿园园舍环境状况,根据国家、省政府有关加快学前教育的发展意见和县政府民生工程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的重要意义
幼儿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素质提高和个人成长的基础和起点阶段。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全面改善幼儿园园舍安全状况,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县投入大量资金改善了幼儿园办园条件,全县幼儿园园舍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增强,幼儿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基本普及了学前三年教育。但按照国家新的抗震设防标准,我县仍有部分幼儿园园舍达不到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要求,存在C级和D级危房。为此,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充分认识实施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工程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把幼儿园建成儿童安全、家长放心的地方。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
实施时间:2012年—2014年
实施范围:全县幼儿园,重点是公办幼儿园。
三、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通过园安工程的实施,使幼儿园园舍达到安全标准,并符合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二)任务。从2012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全县的所有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办、民办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的园舍进行抗灾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按维修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危房,修缮补强B级危房,消除安全隐患。
四、实施原则
(一)坚持合理布局的原则。为保证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重复投资,应从覆盖人口数、服务半径、经济发展、地理环境和教育中长期发展的需求及城镇化发展、人口流动变化的趋势和现有资源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合理配置资源,进一步优化幼儿园布局结构。
(二)坚持安全、必需、节俭的原则。要确保工程质量,避免“搭车”现象,不搞豪华工程、面子工程,能加固的园舍不重建。
(三)坚持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要以规划为先导,明确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工程前期要把人口稠密地区的园舍安全改造和其他地区的C级、D级危房改造作为重点。资金的安排要保证重点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确保师生不在危房里上课,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五、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
(一)领导机构
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部署,乡镇(街道)分级实施,充分发挥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成立新昌县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县发改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水利水电局、审计局、安监局、建管局、气象局等部门组成(在原新昌县中小学园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基础上调整,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园安办”)和五个专业组(技术鉴定组、经费保障组、规划改造组、监督审计组、日常联络组)。县园安办设在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协调园安工程的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县教体局分管领导兼任;五个专业组组长分别由县建管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审计局、县教体局分管领导担任,相关部门为组成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附件2)。
(二)部门职责
1.县教体部门负责做好工程的协调工作,制定工程实施方案、管理办法;按要求建立幼儿园园舍安全档案和园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报送工程实施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工程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
2.县建设、建管等部门负责全县幼儿园园舍的排查、鉴定工作,对工程项目依法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3.县发改部门负责把工程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加快项目审批,落实专项投资,加强项目监管。
4.县财政部门负责将工程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工程建设资金,保障专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同时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县公安(消防)、国土资源、水利、科技等部门要切实发挥专业指导作用,负责提供洪涝灾害易发区及其他地质灾害分布情况。根据国家标准,提出安全性评估和建议,制定统一的排查、鉴定、维修加固等技术指导原则。
6.县监察、审计、安监等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建立健全工程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审计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与重点案件。
7.各乡镇(街道)是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勘察鉴定和设计、施工、监理力量,加强组织调度,规范工程实施,严格建设施工程序和工程质量的安全管理。相关幼儿园的园长是具体工程项目的直接责任人。
六、实施步骤
园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的总体进度要求是,自2012年始,用3年时间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建设和改造任务,2012年全县有三分之一以上公办幼儿园得到改造,完成指标任务。
(一)全面排查鉴定幼儿园园舍。县园安办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有关防灾要求,逐园逐栋排查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现有园舍,系统掌握每一栋园舍的安全信息,查实园舍所处地域灾害隐患程度,形成对每一栋园舍的鉴定报告,建立全面系统的园舍安全档案,掌握总体情况。2012年9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10月底前完成鉴定工作。
(二)科学制定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科学制订项目的改造方案、两年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切实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明确实施目标、时间进度,确保工程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三)分类分步实施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要区别情况、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灾标准的园舍,按照抗灾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园舍,按抗灾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园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园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园安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完善园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园舍内设施的改造要符合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
七、资金安排和管理
将公办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防止幼儿园出现新的债务。要整合与园舍安全有关的其它资金,鼓励企业、个人、社会各界捐资支持园舍安全工程建设。
其他机构办、民办的幼儿园,排查、鉴定费用由县财政负担,其园舍安全改造(包括园舍、防雷、消防和地质灾害)资金由举办者负责,当地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和监管。
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工程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
八、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收费减免政策
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执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印发的《关于对中小学园舍安全工程建设实行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浙财综[2010]38号),严禁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九、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园安办将适时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与评估。各有关单位的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全过程应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实行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达不到标准的幼儿园,将追究幼儿园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或责令其停止办园。县监察、审计部门要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建设工程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流、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新昌县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领导小组各专业组分工表
附件1:
新昌县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嘉江
副组长:王孟新(县府办) 王力红(教体局)
成 员:张锡中(发改局) 丁吾才(教体局)
梁 锋(科技局) 吕 江(公安局)
潘红林(监察局) 周少卿(财政局)
娄国耀(人力社保局) 吕伯云(国土资源局)
潘 雁(建设局) 张国良(规划局)
杨日昌(水利水电局) 潘国芳(审计局)
俞钰铭(安监局) 张国军(建管局)
邢建伟(气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丁吾才同志兼任。
附件2:
| 领导小组各专业组分工表 | ||||
| 专业组 | 工作职责 | 组成单位 | 组长单位 | 完成时间 |
| 技术鉴定组 | 由县建管局牵头组成专家组,在9月底前全县幼儿园园舍完成排查,并形成排查报告。在10月底对排查中需鉴定的园舍进行鉴定并形成鉴定报告、提出加固改造方案。 | 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电局、建管局、气象局 | 建管局 | 2012年 10月底 |
| 经费保障组 | 对列入规划改造园舍所需的经费,按改造进度,分年予以安排预算,并安排日常所需的运作经费;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加强工程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 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审计局 | 财政局 | 2012-2014年 |
| 规划改造组 | 根据专家组的排查鉴定报告和处理意见,制订2012年县域内公办幼儿园改造实施项目计划,并报县政府批准。在11月底制订2012年度实施项目的加固改造计划,12月底制订县域内公办幼儿园园舍安全工程三年总体规划及2013、2014年的分年度改造计划,并报县政府和“省市园安办”。对列入改造的园舍,按计划实施改造,加强质量管理。 | 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国土局、规划局、 | 教体局 | 2012年11月底完成2012年度实施公办幼儿园项目加固改造计划,12月底完成公办幼儿园总体规划及2013、2014年分年度改造计划。2014年底完成改造 |
| 监督审计组 |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要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经费安排、工程招标、办事效率等进行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 | 教体局、监察局、 | 审计局 | 2012-2014年 |
| 日常联络组 | 负责日常的联络、汇报工作。包括全县的各项数据汇总、按规定向“省市校安办”报送各类报表和县政府报告进展情况等工作。 | 教体局、建管局 | 教体局 | 2012-2014年 |
主题词:教育 学校 园安工程△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