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有关部门:
根据东茗乡党委《东茗乡党委关于同意召开东茗乡残疾人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的批复》文件精神,乡残疾人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拟定于2012年11月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能力;热心残疾人事业并做出一定成绩的;在残疾人中有一定影响的;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的残疾人及其亲友、残疾人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残疾人代表应持有新昌县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代表产生办法
1、各村按照分配给的代表名额,召开会议,推选出席东茗乡残疾人代表大会的代表;
2、乡机关及有关部门代表由乡残联与代表本人所在单位协商产生。
三、代表名额分配
正式代表30名,其中健全人5名,占代表总数的16.6%,乡机关3名,有关部门2名;残疾人代表25名,占代表总数的83.3%,(正式代表名额分配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做好残联换届选举工作,对于进一步推进我乡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全面落实《新昌县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积极推选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填写《东茗乡残疾人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于10月25日前务必报送乡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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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茗乡委员会
2012年10月22日
主题词:残疾人 代表大会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