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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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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新综治办〔2012〕10号文件精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上级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平安小将”建设,以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目标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重点

(一)对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主要是:

1、治安状况复杂的村庄、路段。

2、旅馆业、出租屋、公共服务娱乐场所和废旧金属收购业、网吧等特种行业和流动人员。

3、公路和输油气管道沿线交通运输市场,医院、学校等周边地区等。

4、危险物品、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等管理场所。

5、其他治安状况不好的地区、单位、场所、部位。

(二)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主要是:

1、影响政治安定的因素。重点是:(1)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颠覆、渗透、破坏活动及其隐患;(2)境内外恐怖组织实施的各种恐怖活动及其隐患;(3)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问题;(4)“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邪教分子非法聚集、串联活动和进京、赴省、到市和在本县滋事活动及其隐患;(5)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定的因素。

2、黑恶势力犯罪问题。重点是:(1)扰乱建筑市场秩序,强行承包工程的黑恶势力;(2)横行乡里、寻衅滋事或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群众、为所欲为的黑恶势力;(3)外来人员中受雇于人充当打手,护场助威,组织械斗的黑恶势力;(4)设赌抽头、牟取暴利的黑恶势力;(5)扰乱公共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街霸、市霸、村霸、路霸、车霸等违法犯罪分子。

3、犯罪高危人群。重点是:(1)流动人口中有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2)刑释解教后有可能重新犯罪的人员;(3)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人员中有可能重新犯罪的人员;(4)吸毒人员;(5)有劣迹的社会闲散青少年;(6)有可能铤而走险、报复社会的重点人员。

4、民爆物品管理方面的问题。重点是:(1)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情况;(2)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3)民爆物品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尤其是民爆物品使用量大、爆炸案件频发、涉爆犯罪严重的地区和涉爆人员;(4)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物品在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是:(1)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火灾、爆炸、交通事故;(2)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安全生产事故、群死群伤治安灾害事故、食品药品安全及其他各种事故隐患。

6、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的问题隐患。重点是:(1)严重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问题;(2)学校周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3)学校周边村民非法侵害学校利益的问题;(4)学校及周边交通、消防、饮食安全隐患问题。

7、其他突出治安问题。包括:(1)因盗窃生产资料、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集资诈骗、票据诈骗、发票违法犯罪、传销、非法吸收存款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引发的矛盾和问题;(2)因可防性案件、侵财侵权案件、“两抢一盗”案件、涉黄赌毒案件引发的矛盾和问题;(3)因干群矛盾、村矿矛盾、路地矛盾、医患纠纷、邻里纠纷、利益纠纷等社会矛盾引发的问题及其隐患;(4)侵犯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拐卖妇女儿童等突出治安问题;(5)其他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三、排查方法

(一)镇综治办牵头、公安派出所主抓的机制,依托村民委员会,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逐村逐户进行地毯式排查,真正把问题底数摸清、摸全、摸透。综治办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情况,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和备案,制作详细的台账,备报备查。各村,单位要做到坚持滚动排查、滚动整治,边排查、边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1)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排查活动,镇政府成立排查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综治、妇联、团委等相关人员为成员。(2)各村(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切实承担起加强重点整治工作,大力做好安排部署、宣传动员、排查整治、迎接验收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要严格督导检查,加大责任制落实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对治安长期混乱,排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彻底,整治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突出治安问题没有及时解决、治安混乱局面没有明显改观的地方,以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地方、单位及部门将给予警示。问题严重的,实施综治工作一票否决。

(三)加强齐抓共管。为使工作落到实处,全镇将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由镇综治办牵头,妇联、团委等组织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排查整治工作格局。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广泛发动各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整治工作,保证排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村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宣传排查整治斗争的重要战果和典型经验,宣传党和政府坚持不懈地搞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坚强决心,倡导见义勇为,增强群众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和指证犯罪,深化排查整治工作,营造排查整治的浓厚社会氛围。

中共小将委员会

2012年6月18日

抄送: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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