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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小将镇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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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各办:

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经研究,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依据和办法

1、考核对象:镇全体工作人员;

2、考核依据:德、能、勤、学、绩等方面表现情况。

3、考核办法:分月考、年考两步进行,采用扣加分制。

二、月考办法

 (一)考核内容

1、考勤15分 (由党政办为主考核)

⑴按规定出勤。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婚丧假、年休假计出勤。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在未休完年休假前不得请事假。事假每天扣1分,事假当月累计原则上不超过2天,每超1天扣2分;病假需凭病假单,并按规定办好手续后方可离岗,病假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每超一天扣1分。平时检查无故脱岗的,查实一次扣2分,两次取消当月月考,三次作旷工一天论处,三天旷工作待岗处理。本项扣分不封顶。

⑵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不按规定值班每次扣2分,台风天气、森林火灾高发天气等特殊日期值班应到岗而未到岗的,加倍扣分。有特殊情况请假需落实好调班人员,并经带班领导同意(值班组长向党委书记、镇长请假)。每人每月调班不得超过1次,超过1次者每次扣2分。本项扣分不封顶。     (3)各机关干部下村(厂)、公出、学习必须事先向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请示,并在去向牌上标明。未请示或未在去向牌上说明的,每次扣1分。

(4)执行“星期三制度”。不履行职责,不按时到岗到村或早退,每查到一次扣1分。无故不在岗的,经查实每次扣3分。

(5)上班时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网购等,每发现1起扣2分,若被县效能办查到的扣除当月月考;工作时间参加娱乐性等非公务活动的,每查实一起扣5分。

(6)按要求认真做好卫生包干区的保洁工作,未按规定执行的,办公室所有人员扣2分。

(7)建立抽查制度。上述考核以抽查及平时记录为准。

2、考学10分(由党政办为主考核)

(1)非因公缺席学习会或中途擅自退会的每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逢周一学习,学习期间机关干部一般不安排其他工作。因参加县以上会议和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经党群副书记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在会议前上报党政办。如没及时上报,按缺席扣分。请事、病假的,以会前上报的请假单为准。

(2)按要求完成年度学习任务,原则上轮到值班的当天晚上为干部网上学习时间,完不成年度学习任务的酌情扣分。

(3)按时上报各种资料。按要求写好学习计划、调研文章、个人总结等文字材料并及时上交,不及时上报、上交的每次扣1分。

(4)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按专项考核办法严格执行。

3、考绩65分

(1)中心工作、重点工作(20分):每月初由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本月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原则是党报党刊征订、新农合征缴等工作纳入当月中心工作),并明确每项分值。月底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得分,不按时完成扣相应分值。按时完成镇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不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2分。积极参加各种突击性任务,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第二个月仍未完成上月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加倍扣分,依此类推,直至完成。(此项由镇考核小组考核)。

(2)本职工作(10分):本职工作由分管领导和办、线主任布置,月底由分管领导根据完成情况考核计分。

(3)驻村工作(35分):其中联系村需完成的重点工作占10分,未完成的每项扣2-5分,由相关办线负责考核(扣分不封顶)。联系村的其他工作计25分,由相关办公室进行考核。

A.基层组织建设,由党政办会同镇纪委考核。

a.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做好主职干部之间的关系协调,加强班子团结。干部之间矛盾不及时协调,扣1分;闹不团结、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扣3分;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督促村按时召开各类会议及开展各类活动,做到会议、活动有记录。做好发展党员分色预警工作,连续3年或5年不发展新党员,在年底最后一个月分别扣2分或3分;做好党员发展全程公示工作,发展党员和党员转正工作不规范每例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加倍扣分,并追究相关责任;做好党员亮分制工作,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亮分,达不到规定要求在次季度首月扣1-3分;做好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工作,每月播放不少于4次,少1次扣1分,总计时间不少于2小时,少于2小时扣1分;缴纳党费不及时的,视情扣分。

b.制度建设:指导督促所驻村严格执行村务公约制度、重大村务公决制度、财务“双代理”制度、重大村务预先报告制度、重大工程及采购项目招投标制度,做到程序到位,记录齐全。制度不落实,执行不规范,村务公约应制订而未完成,视情扣分。

c.精神文明建设:帮助所驻村抓好宣传阵地建设,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抓好村风文明建设。党报党刊征订不完成,当月扣2分;其他视情扣分。

d.科教文卫工作:帮助所驻村抓好文化、教育、体育、科技等工作,落实联系村的公共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农合征缴任务不完成,当月扣2分;其他视情扣分。

e.档案管理工作:认真抓好村级档案保管整理工作,在规定时间通过县级档案示范村验收。没通过验收扣3分。

B.经济发展工作,由纪委、农办、工办、村建办分别负责考核。

a.农业发展工作:出现病危水库报告不及时,修复工作不落实,扣2分;发生森林火警每起扣1分,森林火灾每起扣2分,扑救工作第一时间无故不到现场,造成工作被动扣3分。此项扣分不封顶。

b.村级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帐目不清扣2分;报结不及时一次扣1分;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在镇自查中发现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市、县抽查达不到要求的扣5分;因村财务问题引发集体上访,扣5分。此项扣分不封顶,由纪委和农经站负责考核。

c.工业发展工作:未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扣1-2分;安全生产督查不力扣1-2分,发生安全事故每起扣4分,此项扣分不封顶。

d.村建管理工作:出现违规建房每起扣2分;土地整理项目不按时完成,扣1分;土地整理把关不严,引发上访扣3分;康庄工程和交通道路建设完成不及时,政策处理工作欠到位,扣1-3分。

e.环境整治工程:根据环境整治专项考核办法的最后得分,A类村不扣分,B类村扣1分,C类村扣2分。没有联系村的,得平均分。

C. 平安创建及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由政法综治办负责考核。

a.综治平安信访工作,按专项考核办法严格执行。

b.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安全生产不落实扣1分,发生消防事故扣2分。

c.帮教工作。法轮功对象、归正人员信息掌握不及时,转化帮教不到位,扣1-2分。

D.社会事务工作,由社会事务中心牵头负责考核。

a.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按专项考核办法严格执行。

b.民政工作:做好低保户、特困户的社会救济工作;加强殡改宣传,杜绝乱葬乱埋现象。工作不到位,视情扣分。

E.其他工作,由相关办公室进行考核。

a.会议通知。在镇召开会议时,需要联村干部通知村相关人员参加的,村应到会人员不及时到位的扣1分,缺席的扣2分。

b.资料上报。及时上报各办各线下发的各类报表和所需资料,不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

c.人武工作:做好民兵预备役、民兵整组和征兵工作。如相应工作不认真或不完成,扣1分。

4、考廉5分

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因违法违纪受到书面通报批评的扣5分,受到书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按级别加倍扣分。由镇纪委负责考核。

5、考核小组综合评定5分。考核小组根据机关干部平时工作好坏进行评定。

(二)计奖办法

1、奖金设定:镇长奖励基金每人每月1000元。

2、计奖方法:每人每月60分为基础分,不计奖;61分以上为计奖分。月考基础奖除40乘计奖分为每月月考奖金。

3、因公出差、培训学习、工伤15天以上计平均奖,产假得基数奖。

4、当月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15天,取消当月奖。

5、旷工的、有其他严重违纪或工作严重失职的干部取消月奖。

6、连续三个月应得月考奖金为零(除病、事、工伤外)的干部实行待岗,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7、因特殊原因造成工作不完成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8、片长的驻村工作按片内各行政村平均得分计。镇主要领导按片长的平均得分计。

9、职务系数:党政人大正职、党政副职、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在考核基础上分别按照2.0、1.5、1.3、1.2的系数(团、工、妇、残联、总会计、文化站长享受中层副职系数)确定奖金。

10、办公室考核结果每月1日前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考核结果于每月3日前书面报党政办,党政办汇总考核结果,经党群副书记签字审核后,书面通知财政办。

三、年考办法

(一)计分办法(百分制)

1、月考占50%。

2、联系村考核占20%,即根据联系村主职干部年底考核分折算,无联系村者该项得平均分。

3、本职工作考核占20%,按照年初的工作要求由分管领导初评,最后由考核小组审定。

4、镇考评小组考核占10%,由考评小组成员打分,最后考评小组正副组长核定。

(二)计奖办法

1、奖金额度:县对我镇考核所核定的额度。

2、计奖办法:每人以60分为基础分,不计奖,61分以上为计奖分,县考核奖金总额除以计奖得分总和乘以每人计奖分为每人年终奖金额。

3、中层副职年终奖金享受系数1.1(团、工、妇、残联、总会计、文化站长享受中层副职),中层正职年终奖金享受系数1.2,班子成员年终奖考核系数根据县里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年终奖的发放特殊情况县有规定的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年终考核奖

①  当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②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③  三天及以上旷工者;

④  工作表现不好,考核为不称职的。

四、附加奖罚

1、办线获县、市、省、国家级先进集体的分别奖励300元、600元、900元、1500元,由相关分管领导负责分发。同一性质奖项,从高计奖。

2、个人被县、市、省、国家党委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的分别奖200元、400元、600元、1000元;被评县、市、省、国家级有关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的分别奖100元、200元、300元、500元。

3、创新工作得到县、市、省、国家级有关部门肯定并加以推广的相关办线分别奖励300元、600元、1000元、2000元。

4、因工作不负责造成工作被动或被县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扣相关工作人员每次200元。被县效能办查到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在乡镇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各办名次奖根据县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再制定专项考核办法。

五、考核小组

组  长:张勇军

副组长:王桂芳  卢  路

成  员:俞根法  盛海英  杨康林  梁春源  张  庆

孙新霞  赵铁锋  张智勇

六、本办法从二○一二年一月起执行。

 

中共小将镇委员会

小将镇人民政府

2012年3月21日

抄报: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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