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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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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交通运输局文件

 

新交发〔2012〕200号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江拔线指挥部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营造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元旦、春节及春运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现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大检查的范围是交通系统所有领域。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道路交通设施及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在建工程、水陆交通运输安全、危险化学品运输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本次大检查从即日起开始至春节结束。此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行业检查、县局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检查工作方案按工作分工由牵头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大检查的工作分工如下:

道路交通设施及临水临崖危险路段由局建管科牵头,组织县公路段具体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由局安运科牵头,组织县港航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特别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等安全排查工作由局安运科牵头,组织县运管所具体实施。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三同时”管理,班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安全管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2.应急救援管理及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排查。

3.公路部门重点检查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曾经发生事故的路段。要按照行业标准,检查所有道路特别是临水临崖路段的急弯或弯道反超高、标志标线、行车视距、中央分隔带护栏等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桥梁特别是农村道路桥梁有否与路面同步改造,桥梁的承载力、护栏防撞强度和桥堍安全防护等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路口、弯道、隧道等场所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存在严重道路隐患的道路是否设置防撞护栏、防撞墩、防撞墙等应急防护措施;检查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是否采用设置硬隔离设施的方式限制汽车通行或采取封闭措施,并设置明显、规范的禁令标志。

4.运管部门重点检查客运车辆是否纳入重点人车管理系统,驾驶员以及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重点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情况,尤其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查验;检查无证无牌、非法运输、报废车、拼装车上路等违法行为。

5.港航部门重点检查水上运输企业船舶的技术状况,严厉打击超载、非客(渡)船搭客等重大违法行为。

6.安运、建管科重点检查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此次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俞勇副局长任组长,陈以云、石伏平、李萌、徐勇、胡优琦为成员。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进一步增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努力做好“两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两节”期间是生产和需求旺季,“生产与安全”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各单位一定要利用各种宣传舆论阵地,加强宣传,坚决反对“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管理,要结合冬春季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组织和发动职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等活动;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松懈情绪,确保安全生产。

(三)精心组织、突出重点

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既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又突出重点,解决难题,收到实效。坚决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检查、及时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确实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隐患严重,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各单位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五)加强值守,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同时,要认真执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信息每日专报制度,各单位要在每日下午3时50分前将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电话报告县局值班室(电话:86022723),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并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汇总表》于节后第一天上午9时前报县局安运科。

 

附件: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汇总表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节日 安全检查 通知

抄 送: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县府办,县安委会。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29日印发


附件下载:新交发〔2012〕200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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