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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
天福杯第八届中国新昌大佛龙井茶王赛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加快茶业强县建设,提升大佛龙井品牌,增强茶农的品牌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茶业增效、茶农增收,经研究,决定举办天福杯第八届中国新昌大佛龙井茶王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3年4月8日—9日。
二、参赛对象:新昌县域内从事大佛龙井生产加工的茶农,参赛茶叶原产地必须在新昌县域内,净茶样 2500克(5斤)。
三、比赛方法:比赛设预赛和决赛,预赛由评委会对参赛茶样进行初评,评出前20名,再参加决赛。决赛采用现场炒制比赛,由评委会对现场炒制茶样进行评比。茶王赛采用二段计分办法,按初赛60%、决赛40%计算总分,评选产生茶王和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等奖项(茶王赛比赛规则另行制定)。进入决赛的20位参赛茶农的茶样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四、奖项设置:茶王赛设大佛龙井茶王1名,奖金5万元;一等奖1名,奖金2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万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3000元。
五、报名办法:有意参加天福杯第八届中国新昌大佛龙井茶王赛的茶农须在2013年3月30日前,到所在地乡镇、街道报名。由各乡镇、街道择优推荐,并组织参赛人员于2013年4月6日到县茶叶总站报名、送茶样。县茶叶总站对茶样进行初选,对干度达不到龙井茶标准或品质明显较差的茶样,作退回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茶王赛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和参赛茶样的初评、参赛茶农的推荐工作。县农业局要抓紧做好茶王赛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比赛活动公正、公平、顺利进行。
本次茶王赛最终解释权归县农业局。
联系人:孙利育;电话:0575-86022934。
附件:天福杯第八届中国新昌大佛龙井茶王赛报名表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2日印发
附件
天福杯第八届中国新昌大佛龙井茶王赛报名表
| 姓 名 | | 性 别 | | ||
| 出生年月 | | 学 历 | |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
| 所在地 | | 邮政编码 | | ||
| 茶样品种 | | 茶样来源 | | ||
| 茶叶生产日期 | | 加工人员姓名 | | ||
| 乡 镇 、 街 道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
| 备 注 | | ||||
编号:
签名: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