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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文件
中共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层干部诺廉评廉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开展诺廉评廉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自我约束,使党内监督付诸行动、体现效果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省委《实施办法》和“六个严禁”、市委《实施办法》及县委“16条意见”等,切实做好2013年度中层干部诺廉评廉工作。局党委管理的中层干部(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应在5月20日前作出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公开承诺;新任中层干部应在任命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作出公开承诺。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参照局党委《关于做好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的通知》(新交委发〔2012〕7号)执行。
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登记表请于5月20日前报局监察室。
附件:新昌县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登记表
中共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抄 送:县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