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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3年交通运输系统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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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交通运输局文件

 

新交发〔2013〕36号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3年

交通运输系统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

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3年交通运输系统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3年交通运输系统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任务书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2013年4月8日  

2013年交通运输系统创建省级示范

文明县城工作要点

 

201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轮“浙江省示范文明县城”创建的启动之年。做好交通运输系统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对于巩固提升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推进交通运输文明行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2013年新昌县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思路》的有关要求,现提出交通运输系统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的目标,广泛深入开展交通文明示范窗口、公交车文明驾驶员、出租车服务明星等各类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客运站场等交通设施,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的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重点

1.加强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环境。以“四边三化”和“控违拆违”专项整治为重点,积极开展路面环境整治和公路边违章建筑拆除工作,抓好城区各主要道口公路的管养工作,及时修补破损路面和标志标线,保证道路畅通、整洁、美观。加大对客运中心、客运西站、客运东站及其周边环境的洁化、亮化、序化改造力度,改造客运东站公交站场设施。加强候车亭、公交站牌、宣传栏等公共设施的常态化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日常维护、保洁工作。加快长途班车、城乡公交车技术改造,提升客运车辆档次。建设国际物流中心货运停车场,规范货运市场经营秩序。

2.强化行业监管,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以“治堵”为目标,扎实开展治堵畅通行动。争取县政府出台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通过合理定价、合情补偿,鼓励公交企业担当“公共交通”责任,努力提高公交分担率。优化公交线路,合理布局公交站点,方便乘客换乘。积极探索便民出行举措,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吸引更多的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加快实施公交改革,整合公交资源,实现公交公营,理顺行业管理体制。完善出租车价格形成机制,适时调整出租车运价,保障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强化公交车、出租车企业的责任意识,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公交车、出租车行车安全。充分发挥城市客运中队作用,按照勤查、严管、重罚的要求,严厉查处公交车、出租车各类违章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道路客货运输市场秩序。

3.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继续开展“公交车文明驾驶员、出租车服务明星”创建活动,对公交车文明驾驶员、出租车服务明星实行挂牌服务和动态管理。加强对交通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继续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身边的陋习“大家评、大家议、大家改”活动,在车站、公交站亭等场所更新设置文明礼仪公益广告语,教育司乘人员做好旅客的文明礼仪劝导工作,提高交通窗口的文明程度。深入开展“价值观践行”、“诚信体系建设”、“文明交通劝导”、“我们的节日”等各类活动,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和两微(微笑、微小)服务制,进一步提高交通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创建领导。制订印发《2013年交通运输系统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要点》,分解落实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2.着力突破创建难题。有关单位要明确创建工作要求和标准,坚持创建工作的动态化管理,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花大力气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3.努力营造创建氛围。要广泛深入地开展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创建的各项活动,加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舆论宣传力度,通过大型公益广告、电子显示屏、宣传窗、黑板报、网站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4.严格进行督查考核。坚持主要领导亲自督查创建的工作机制,县局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督查力度,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创建工作常态化。同时将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继续列入局属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抄 送:县创建办。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印发


附件下载:新交发〔2013〕36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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