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新政发〔2013〕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三城四化”战略,着力提升服务业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现就加快服务业招商引资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实现“三城四化”战略目标,将招商引资作为服务业发展的“一号工程”,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考核激励”的工作思路,扩大外来投资规模,优化外来投资结构,提高外来投资质量,形成全方位、全社会招商氛围,推动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每年协议引进县外资金10亿元以上,实际到位县外资金5亿元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招商引资工作重点
注重区域合作,全力主攻大项目,着力引进新项目,把跨国公司、国有大公司、大型民企、在外新商作为重点对象,把世界和国内500强作为主攻方向,同时优先关注大城市产业梯度转移项目,着力引进现代商贸、旅游、物流、电子商务、科技信息、金融等现代服务业项目。
(二)优化招商引资工作环境
1.完善服务业相关扶持政策。引进项目享受《中共新昌县委 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新委〔2012〕67号)等相关优惠政策。相关部门根据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要求,对已出台的政策在土地、税收、奖励等方面进行补充和完善。(牵头单位:各相关部门)
2.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来新投资的项目,简化审批手续,实行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一条龙服务。对引进项目从立项审批、注册登记到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均要明确到人,限定时间,及时办结。(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
3.建立项目推进协调会议制度。对引进项目在洽谈、开工建设、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需由多部门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县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快项目引进、落地、建设、投产的进程,必要时提交县主要领导决定,落实责任,限期解决。(牵头单位:现代服务业办)
(三)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法
1.实施专题招商活动。制订年度招商计划,开展专题招商活动,使招商引资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2013年,县政府集中组织以商贸、旅游等为主题的招商活动2次以上,并积极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招商活动。(牵头单位:现代服务业办、旅游局)
2.尝试中介招商新模式。推出高新园区、新昌工业园区、七星新区及三个中心镇等重点招商平台,有针对性地赴重点招商区域,寻找与跨国公司、大型企业有人脉资源的代理人或机构作为招商顾问。(牵头单位:县府办)
3.鼓励新商回归发展。抓好新商回归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异地新昌商会建设,整合在外新商资源,构建新商网络,引导新商创新创业回归发展。着重加强与新昌籍在外创业人士感情联络,充分调动他们回乡投资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新昌籍在外创业人士融入“回归流”。(牵头单位:发改局)
4.健全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建立“三库一网” 综合信息平台,即在谈、在批、在建招商项目动态信息库,可利用土地资源的存量要素信息库,来新考察、洽谈的外商名录库和发布项目推介、投资环境、政策法规、投资导向等信息的招商电子网络。(牵头单位:现代服务业办)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服务业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的领导,成立由马永良县长为组长,裘武宏、孙嘉江副县长为副组长,发改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文广局、现代服务业办、行政服务中心、金融办、旅游局、高新园区、新昌工业园区、工商联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县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现代服务业管理办公室。(牵头单位:县府办)
(二)建立例会制度。实行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县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交流工作经验。县主要领导不定期进行项目督查和协调。(牵头单位:县府办)
(三)实施激励政策。加大对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的奖励,出台相应的奖励办法,对引进服务业项目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中介人、乡镇(街道)、园区、县级部门给予适当奖励。(牵头单位:现代服务业办、财政局)
(四)强化舆论宣传。加强对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宣传、造势。县内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以激发全县干部群众的招商引资工作热情,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来新投资创业。(牵头单位:宣传部)
新昌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