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新昌县 > 正文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开展深化'法律六进'...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朗读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文件

 

新交发〔2013〕122号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开展

“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

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县普法办《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就开展“深化‘法律六进’ 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交通运输公共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

    深入学习宣传《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公路保护条例》等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推进交通运输法制文化建设。

(一)深化“法律进机关”。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活动项目: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讲座或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二)深化“法律进乡村”。通过在客货运输站场或公路沿线部分村镇摆放宣传图板、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和乘客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活动项目:6-8月份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和暑假,在各客运站点设立咨询台向广大群众宣讲和发放宣传单。

    (三)深化“法律进社区”。各单位与辖区的社区主动积极联系,协助推进社区法制宣传阵地的建设,通过设置法制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达到以点带面的宣传目的。

(四)深化“法律进学校”。运管所针对管理区域内驾培学校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各驾培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旨在加强对教练员、学员的安全、法制教育力度,强化驾培行业法制观念。其他相关单位根据实际可以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律进学校”活动。

    (五)深化“法律进企业”。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扩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知悉程度。向广大经营业户、客运站点进行法律法规送法活动,丰富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大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

    活动项目: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由交通窗口在办理日常业务时,对企业进行宣传,加强对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企业学法、懂法的法律意识。

    (六)深化“法律进单位”。提高单位职工学法用法行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通过大厅公示牌、宣传册、电子显示屏等形式,不定时向公众进行法制宣传,着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影响力。

    三、工作措施

   (一)充分利用各种大众媒体,特别是网络、微博、交通运输局网站和网络发言人平台等新兴媒体的独特优势,扩大主题活动宣传覆盖面,为主题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交通法治文化建设。

   (二)大力推进法治实践。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行政执法人员中适时组织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促使执法人员在实践中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

    四、步骤安排

   (一)部署阶段(6月)。县局按照主要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单位结合方案做好工作计划。

   (二)实施阶段(6月至11月)。各单位根据活动方案和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活动。

   (三)总结阶段(12月)。对深化“法律六进”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将总结材料于2013年12月20日前报局安运法制科。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法律六进”活动的主要内容已列入今年普法工作的重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将这项活动纳入年度普法工作的整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主题活动顺利进行。

   (二)求真务实,整体推进。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计划,开展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各种大众媒体,及时宣传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全面做好主题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努力扩大活动影响,为主题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信息报送。各单位对此次活动的开展活动情况及时总结,并报送相关图片和工作信息于局安运法制科。

    联系人:苏玉坤,联系电话:86032811。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2013年6月18日  

 

 

 

 

抄 送: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县普法办。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新昌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xinchangxian/20210603/24037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